10月31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兰州市政府将从12月1日起,对城区道路货运机动车限行管控措施进行调整和规范。城区道路将全天候禁止八吨或三轴以上大型货运机动车通行,高峰时间全面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6]89号)的规定,经市政府决定,天津市11月2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在外环线(含)以内道路实行中型、重型柴油货运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河北省:晚19时至次日早7时禁止通行,19时前已经驶入高速公路的危险品车辆就近站口驶离高速公路。山西省:每晚22时至次日5时及全国公众假日期间,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全省高速公路上行驶;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征求国家标准《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意见的通知(后文简称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危险货物运输车的最高车速不得高于80千米每小时。
GB1589-2016、GB30678-2014等标准已发布实施,按标准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新生产车辆必须符合标准要求。为保证相关标准按期实施,促进车辆生产企业有序的开展产品整改及相关检测工作,现将整改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6﹞109号)的有关要求,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整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行动期间有关执法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日前,国家环保部发布了《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的征求意见稿。
轰轰烈烈的9.21治超行动已开展近一个月,全国各省的整治力度和进度都不太相同。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也发文,对江苏省的治超行动做出了明确指示。
近日,市交通委规划处组织召开《危化品运输通道方案》课题中期专家评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