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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太公路、212省道秦岭段危化品运输车辆分道限速

时间:2019-01-25 09:59来源:宝鸡新闻网作者:渝新

1月22日,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通告》,即日起,G244国道(潘太公路)、S212省道秦岭段危化品运输车辆分道限速。
据了解,为有效预防危化品运输车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S212省道秦岭段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G244国道(潘太公路)、S212省道秦岭段道路通行现状,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宝鸡市境内G244国道(潘太公路)、S212省道秦岭段实行危化品运输车辆分道限速。
 
分道限速通行路段G244国道(潘太公路)北起G244-100km处(高新区潘家湾村),南至G244-142km处(太白县县城),全长42公里。S212省道秦岭段北起S212-117km处(渭滨区益门堡村),南至S212-210km处(凤县县城),全长93公里。
 
措施:宝鸡市境内G244国道(潘太公路)、S212省道秦岭段采取南下北返的分道通行措施。
 
具体:南下车辆由连霍高速姜城出入口、宝鸡绕城高速神农出入口经川陕路至S212省道、G316国道通行;北返车辆由S210省道经G244国道(潘太公路)、G310国道至连霍高速磻溪出入口通行。
 
提醒广大驾驶员:此次分道限速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是指车辆注册登记使用性本通告所称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是指车辆注册登记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专门从事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危险物品的汽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在分道限速通行路段,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0km/h。
 
交警请广大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及车主提前择路通行。对违反本通告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从严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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