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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货车高速费将不再优惠

时间:2018-12-24 10:59来源:互联网作者:渝新

在川渝地带的货车司机都知道,2014年起四川地区曾发布高速过路费优惠的措施。但这项优惠信息即将在近期到期。据官方称,从2019年1月15日起,四川省地区的过路费将恢复原价收费标准。
 
从2019年1月15日起,不再执行对二轴、三轴正常装载货车计重收费20%的优惠和四轴及四轴以上正常装载货车计重收费30%的优惠,均恢复为按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计算收取车辆通行费。
 
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为:
 
(一)高速公路:0.075元/吨·公里。
 
(二)一级公路:0.05元/吨·公里。
 
(三)桥梁和隧道:0.65元/吨·公里。
 
因此,从2019年1月15日起,常在四川省内行驶的皮卡车友,将会缴纳比此前更多的高速路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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