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资讯

政策资讯

商丘将严格限制货车通行

时间:2016-06-30 09:25来源:河南人民政府作者:商丘市政府

        【重型车网  转载】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交通拥堵,减少大气污染,提升城市形象,即日起,商丘市区将严格限制货车通行。
 
  限行通告
 
  此次对于市区货车限制通行的车辆包括:重中型货车、挂车、重中型专项作业车、危险品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限行区域为:华商大道以北、商都大道(新105国道)以西、310国道以南、金桥路以东,但不包含上述四条道路。限行时段从6:00至22:00。对于过境货车,全天24小时限行。
 
  商丘市交警支队秩序大队副大队长张伟介绍说,由于商都大道(新105国道)、商柘公路、商鹿公路、富商大道、宋城路、归德路等路段封闭施工等原因,很多货车会选择走市区,给城区交通秩序和环境污染造成很大压力。同时,市区很多道路在升级改造,也不具备货车通行条件。为此,市委、市政府要求严格执行2014年12月14日发布的《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商丘市市区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对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货运车辆和驾驶人,由交警部门依法处罚。为了限制过境货车在市区通行,自即日起,进入市区的主要路口均有交警24小时执勤。
 
  凭证通行
 
  张伟介绍,确需在禁止通行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车辆,可到商丘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免费办理市区通行证,并按照指定时间、路线行驶。
 
  通行证发放范围包括:符合标准的工程作业类车辆、工程运输类车辆、市政日常作业类车辆、城市配送类车辆、日常生活品运输类车辆、危化品运输类车辆、专项作业类车辆以及企业(市场、仓储)运输类车辆。
 
  通告明确指出,凡在市区有违规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通行证一律予以收回,并依法予以处罚;凡借用、挪用通行证或违反其使用性质的,一律予以收回并取消通行资格;凡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通行证的,依法予以处罚。
 
  办证条件
 
  通告要求,对于单位、企业生产、经营和生活必须物品运送的车辆,可凭单位证明、驾驶证、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凭证、生产运输合同、绿色环保标志、无交通违法未处理等相关证明,申请办理市区通行证。
 
  对于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等工程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需要运输或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提交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凭证、绿色环保标志、运输施工合同、渣土运输车辆照片、无交通违法未处理等相关材料。
 
  为坐落在限行区域内的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代灌点、医院等企业、单位使用、服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的,申请单位应提交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证;驾驶人驾驶证、身份证、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上岗资格证;押运员身份证、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上岗资格证;运输(供货)合同等。而且车辆必须在审验合格有效期内,取得绿色环保标志,无交通违法未处理。
 
  绕行提醒
 
  过往商丘城区车辆,特别是大型货车该如何提前绕行呢?张伟详细提醒:
 
  一、东西方向车辆由金桥路、商都大道(新105国道),经310国道通行。
 
  二、往亳州、柘城、鹿邑方向的车辆由310国道,经金桥路、206省道(商柘路,平原路高速路口至工业大道)、工业大道(睢阳区产业集聚区)至105国道。
 
  三、车辆可由夏邑县、虞城县、柘城县、宁陵县、睢县境内的325省道、326省道、203省道、210省道、211省道等提前绕行商丘城区。

上一篇:危化车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开始

下一篇:空载危化品运输车上高速仍需运输证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