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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新交通安全条例:测速1公里前警示

时间:2014-06-02 23:01来源:春城晚报作者:张扬

       【重型车网  转载】今后,道路交通安全限速监控设施应当设在明显位置,城市道路之外的限速监控设施还应当提前至少1公里警示。为了方便市民查询违法记录信息,《条例》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确认后,应在3日内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

        昨天,省人大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修改的《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解读,并表示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修改涉及33条款,8条同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文和不必再重复上位法的条文被删除。

        焦点问题

        哪些车辆必须卫星定位

        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历来是交通事故防控重点,《条例》对重点车辆实施全程监控,要求旅游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和校车,车辆要安装、使用符合国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的监控平台和所属单位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卧铺客车还要同时安装车载视频监控,交警可以调取行驶记录作为交通违法处罚证据。

        什么情况会上限处罚

        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许多市民最关心的是,能不能尽量少一些上限处罚呀?《条例》对处罚标准进行了细化规定,降低了交警的自由裁量权,是否采取上限处罚,将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违法后果的严重程度来决定是否采取上限处罚。比如,轻微事故处理符合快处快赔的规定,但保险(放心保)理赔人员无故要求车主保护事故现场,导致引发严重交通拥堵或二次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别是多次、累犯情况,单位和个人将受到上限处罚。

        快撤现场保险公司拒赔咋办

        发生交通事故,市民确保安全后对现场拍照或标划事故车现场位置,及时撤离现场,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市民担心,保险公司会因此拒赔么?《条例》要求,市民可向投保保险公司报案并索赔,保险公司应依法及时理赔,交警部门可不再作出交通事故认定。对于自行协商事故理赔的轻微事故,保险公司必须积极配合赔偿,以责任认定为借口拒赔,市民可向保险行业监管部门投诉。

        限速太低咋个调整

        路况很好、限速太低,这是不少老驾对一些道路的抱怨。道路主管部门负责限速设定,交警部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依据国家道路设计标准设定的限速,与实际安全通行速度不相符,交警部门又无权对其设定限速进行调整,机动车在限速较低路段超速受罚,损害了驾驶人利益。《条例》明确了道路限速与实际安全通行速度不符的,交警将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建等部门,邀请专家和市民代表,进行科学评估后予以调整。

        交通事故

        5种情形之一就算肇事逃逸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5类情形之一,就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而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知情人应立即报警,知情不报也是违法。

        1.肇事后,驾车逃离或为逃避责任弃车离开现场;

        2.虽及时报警,却不在现场听候处理或无故弃车离开,且不向警方提供本人真实信息;

        3.将伤者送医,却不报警且无故离开的,或向伤者、家属留下假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或将伤者送医后未听候处理;

        4.未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肇事方未留真实信息强行离开现场;

        5.法律、法规规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其他情形。

        阻碍快撤现场上限罚800元

        为积极推行轻微事故“快处快赔”,单方事故未损公共设施,或仅造成财产损失5000元以内的,市民应确保安全后对现场拍照或标划事故车现场位置,及时撤离现场,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除交警要求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车辆撤离现场。违反规定,阻碍撤离事故现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0元以上800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静止被撞不担责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一方无责的,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限速

        城外超速抓拍提前1公里提醒

        道路交通安全限速监控设施要设在明显位置,城市道路之外的限速监控设施还应提前至少1公里警示。

        轻微超速以警告为主

        按照道路限速与车型结合的形式,区分重点车辆和普通车辆设定限速处罚标准。明确,限速60公里以下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或限速60公里以上(不含60公里)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才予以处罚。

        限速60公里以下道路

        超速50%以下或高速公路上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行驶的,警告。

        超速50%以上(不含)未达100%的,罚款300元;超速100%以上的,罚款500元。

        限速60公里以上(不含60公里)道路

        超速未达10%的,处警告;

        超速10%以上未达20%的,罚款100元;

        超速20%以上未达50%的,罚款200元。

        超速50%以上

        限速80公里以下道路,超速50%以上,罚款500元;驾驶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超速50%以上,罚款1000元。

        限速100公里以下道路,超速50%以上,罚款1000元;驾驶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超速50%以上,罚款1500元。

        限速100公里(不含100公里)以上道路,超速50%以上,罚款1500元;驾驶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超速50%以上,罚款2000元。

        违法停车

        3类违停加重处罚

        车辆乱停乱放影响交通安全、屡禁不止,《条例》将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的3种违停情形从一般性临时停车规定中单列出来,加重了处罚:处警告或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1.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有隔离设施的路段停车;

        2.在交叉路口、铁道路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公共汽车站、急救站门前停车;

        3.在政府发布禁止停车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停车。

        电动车

        5类严重违法最高罚500元

        电动车重复违法、多次违法、严重违法今后将重罚了。《条例》规定,5类电动车严重违法将被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扣留非机动车。

        1.电动车不按时注册登记;

        2.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电动车号牌、行驶证;

        3.随意改变登记电动车电机号、车身号;

        4.驾驶拼装、擅自改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电动车;

        5.醉驾电动车。

        道路条件

        未经允许的道路施工最高罚5000元

       《条例》规定,行人翻越护栏,在车行道溜冰、兜售、乞讨等,处警告或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未征得交警部门同意,或未在交警部门同意范围内施工,交警部门可责令道路施工作业单位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道路损毁,修建、维护和管理由交通运输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需修复的道路,当地政府责令限期整改,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力致使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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